莫奎庆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莫奎庆

你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610260310号),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