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创新运用示范诉讼机制,联动乡镇政府、综治中心构建多元解纷格局,高效批量办结9起涉农旱厕改造项目纠纷案。

今年3月,某节水公司承接辖区农户传统旱厕改造民生项目,由9个村委会作为具体实施主体。合同生效后,节水公司严格履约,按照约定完成全部供货工作。但各实施主体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长期未结清。多次沟通无果后,节水公司将9个村委会相继诉至永昌县法院,追讨剩余欠款。

经法院核查,该批案件诉讼主体、事实依据、法律关系高度一致,属于典型的同源系列类案。若采用传统模式逐案审理、逐案调解,不仅会消耗大量司法资源,还容易出现裁判尺度不一、调解进度失衡、办案周期冗长等问题。为提升解纷质效、统一处置标准、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团队研判后,决定启用示范诉讼办案模式,通过“单案示范定标、多案批量化解”的方式,联动多方力量一体推进纠纷调处工作。

案件收案后,法院第一时间牵头组织镇政府、县综治中心开展三方联席研判会议,筑牢示范诉讼工作基础。会商过程中,综治中心详细解读旱厕改造项目政策背景与资金拨付流程,镇政府梳理项目推进职责、排查资金拨付卡点问题,承办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村委会作为独立合同主体的付款义务及逾期欠款的法律责任。

依托联席研判成果,法院启动示范诉讼工作机制,选取欠款金额适中、矛盾分歧典型的一起案件作为示范样本,精准敲定全案调处标尺。承办法官在示范案件审理中全方位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村委会的法定付款责任,强调拖欠企业货款不仅违约,还会挫伤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民生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向企业解读基层民生项目资金拨付的客观实际,引导企业换位思考、合理让步。

通过集中开展普法调解,统一各方维权预期,再由法院、镇政府、综治中心分组对接各村,针对性化解各村资金缺口、欠款差额等个性化问题。镇政府全程协助协调财政资金拨付,综治中心立足情理疏导化解对立情绪,多方合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目前,9起系列案件已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各村村委会明确还款时限,法院同步出具民事调解书,实现“示范一案、带动一批、同步办结”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