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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26-07-21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第三十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眉山高新区。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家具企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44户家具企业替代比例达到60%。整改时限: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