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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26-07-21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整改目标:加大天然水域非法捕捞(垂钓)执法检查力度,违法违规捕捞(垂钓)得到有效遏制;黑龙滩水库禁钓重点保护区垂钓活动常态化清零。整改时限: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