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问题(一)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列出问题第五十四项问题(一):黑龙江省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2.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3.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加大排查力度。针对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进行了细致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做出了相应处理。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开发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省级以上开发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日常监管。宁安经济开发区编制完成并上报《黑龙江宁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审查。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