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肖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  坤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  山同志挂任毕节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代思成同志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试用期一年);

田维国同志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了解毕节更多内容

可关注“云上毕节”

↓↓↓


 更多新闻 



省级表彰名单公布!

“家门口看大病、治难病”,毕节有底气!

500元消费券来了!毕节人抓紧领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