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

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

及人才培养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战略部署,推进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服务新时代人才培养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0日,我校在长宁校区召开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及人才培养座谈会


本次研讨会由我校华东检察研究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等检察机关代表,以及来自安徽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等多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共40余人出席会议。开幕式由我校华东检察研究院院长叶青教授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代表学校,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校学术建设、人才培养及教学科研的各位理论与实务界同仁、与会嘉宾表达了诚挚感谢和热烈欢迎。


他表示,本次座谈会是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是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落地生根的两大根基。实践充分证明,教材建设必须注重“中国特色”与“普遍规律”的有机统一,人才培养需坚定不移走“联合育人、协同育人”之路。他期待本次座谈会能集思广益,推动检察学教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特不特”转变。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子龙表示,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过程中,教材是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集中体现,人才是三个体系的建设之基与传承之本。华东政法大学与华东检察研究院作为深化检校合作、开展高端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聚焦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这一主题开展研讨,可谓正当其时、意义深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强调,要深入认识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历史担当。在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是两大关键支撑。应当积极探索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的不同模式,以多元化路径推动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完善、走深走实。


会议分为主题研讨、学术总结两个部分,来自全国各地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及人才培养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议题一

“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


主题研讨议题一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主持,吉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多名学者及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机关代表就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问题展开充分讨论。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波强调,教材建设和完善要明确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的基本功能、立足我们国家的检察实践,实现对我国检察制度的理论阐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董坤认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教材建设,承载了理论建构、人才培养与文化传播的核心使命。针对当前教材存在的理论自主性不足、内容体系碎片化、分层适配性欠缺等短板,他强调应坚持守正创新与自主自立,立足中国检察实践提炼本土标识性概念,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及新兴领域内容,构建分层分类的教材体系,并创新编写模式与数字化呈现方式,打造出经得起历史与实践检验的精品教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认为,检察学自主知识教材要具有逻辑自洽性、实践解释力与学术传承性。为此,首要任务是构建以核心概念、基础理论、基础规律为支撑的基本范畴,这是检察知识体系升格为独立学科的关键。在教材体例上,应突破传统部门法注释法学的路径,以基本范畴为核心彰显理论性。同时,针对检察学与部门法(尤其是刑事诉讼法)的内容重叠问题,不宜简单依附或刻意割裂,而应通过视角转换、延伸拓展、知识增量等方式灵活处理,形成与部门法知识的有效对话,从而真正体现检察学独有的视角与逻辑。


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副主任李政印表示,当前处于一个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从知识引进到自主创制的关键转型期,可从实务着手,通过实务来推动理论的深化。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皇甫长城基于教材使用者到教材建设者的身份转变,提出检察学教材不应当成为诉讼法、司法制度等其他相关检察内容的简单重新排列组合,而应成为填补法学通识与检察专识之间知识空白的有效载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曹化强调,在教材编写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注重系统集成与理论提炼。


议题二

“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人才培养”


主题研讨议题二由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汪海燕主持。来自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我校多名学者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机关代表围绕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人才培养主题进行深入交流。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吉喜立足西南政法大学在检察学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提出应当重视师资建设与人才出口可能带来的挑战。他建议,要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出口与检察事业发展需求同频共振。


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研究院(北京立法研究院)院长郭烁强调,检察学人才培养“对于历史要有温情和敬意”。不仅要培养检察学的新人才,也要重视在职检察官同志的再培养问题与检察学人才国际表达能力培养问题。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表示,检察学人才培养既要注重学科逻辑,也要注重应用逻辑。同时,他主张培养能应对新技术挑战的人才,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注入科技活力。


我校教授王海军认为,可以通过检校合作双向推动人才培养。一方面为年轻检察官提供提高理论知识的机会,另一方面由检察官带动在校学生学习检察知识,推动后续的人才培养。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征提出,检察人才的培养应当围绕检察制度、检察机关的需要,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路径,培养拥护制度、坚定道路的检察人才。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张心恬认为,检察学课程最根本的目标是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协同育人机制。既要构建区分化的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又要打造贯通式的学生培养体系。



学术总结由我校华东检察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戬主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余双彪认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既是教材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课题,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命题。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了检察制度独特的内在合理性与显著优越性。为此,他从历史传承与时代发展、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法理定位、检察理念与标识性概念提炼、“四大检察”格局与履职方式、检察改革与检察管理、涉外检察与数字检察、检察学学科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七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建设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关键着力点。通过理论归纳,尤其是对本土实践经验、实践智慧与实践语境的系统总结,增强中国检察学的社会接受度,提升中国检察制度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世界检察制度发展提供中国样本与东方智慧。



我校华东检察研究院院长叶青表示,编写中国特色的检察学教材和培养一批中国自主检察学知识体系下的学科人才,对检察院、高校都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且极具挑战的工作,是一代人应该要担负起的使命和职责。他强调,坚持检校共编教材、检校协同育人的立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到底,一定会取得胜利。



源 | 华东检察研究院

责编 | 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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