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保护理念和方式的重要探索与实践,也是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大创举。2007年原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设立首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正式启动。
苏州市始终高度重视文化生态系统性保护,截至2014年,已建成常熟虞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张家港沙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区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23年11月成功入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当前,苏州正锚定目标,全力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01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区是什么?
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区,依托苏州江南水乡的自然人文环境与经济文化发展成果,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创造依存的物质遗产、表现形式、文化空间采取整体性保护,以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的相关自然人文环境,深入推进苏州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进一步融入苏州现代生产生活,融入现代化建设。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区是对历史积淀深厚、体系完备、氛围浓厚,特色鲜明并得到苏州人民广泛认同并自觉传承的苏州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02苏州江南文化的当代呈现是什么?
(1)以苏州话为载体以吴歌、宣卷等为代表的民间故事、传说等民间文学。
(2)以昆曲评弹虞山派古琴等为代表的表演艺术及其文化空间。
(3)以吴门画派、园林为代表的文人艺术与丝织技艺、苏绣、香山帮建筑营造技艺、苏帮菜制作为代表的传统工艺及其作品与集聚空间。
(4)以吴地端午节、冬至大如年、兰花会等为代表的民俗。
(5)以吴门医派为代表的传统知识及实践体系与之相关的文献典籍文化。
来源:苏州市非遗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编辑:岚岚、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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