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办理公积金部分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 18:38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和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系统扩容升级停机的通知》要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将暂停办理公积金部分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2年1月15日22:00—1月16日04:00 二、停办内容 1、中心各受托银行发起的结算业务; 2、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查询及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上一篇: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下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打印 关闭

2022/01/11 1.5k 阅读 173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和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系统扩容升级停机的通知》要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将暂停办理公积金部分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2年1月15日22:00—1月16日04:00

二、停办内容

1、中心各受托银行发起的结算业务;

2、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查询及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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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3日 17:49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通缴、通提、通贷、通还”服务,“七一”前实现“全疆通办”,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24日16:30召开全区住房公积金“四通”服务视频培训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柜面大厅届时将停止对外办公,于6月25日10:00恢复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3日 上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下一篇: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 打印 关闭

2021/06/22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18:03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停办业务五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业务时间2021年4月30日22时(北京时间) 二、恢复业务时间:2021年5月4日22时(北京时间) 停办业务期间,将关闭手机公积金APP所有业务,保留查询功能,关闭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登录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相互转告,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 上一篇: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 下一篇: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后... 打印 关闭

2021/04/29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