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管理部办公地址搬迁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18:21 浏览次数: 按照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实现州、市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一站式”为民服务水平,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管理部(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搬迁至昌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叉路口东北角52路公交车终点站)。按照昌吉州政务服务资源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于2月24日开始搬迁,当日停办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2月27日恢复业务办理。敬请相互转告,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 上一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 下一篇: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暂... 打印 关闭

2023/02/21 8.4k 阅读 214 点赞

按照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实现州、市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一站式”为民服务水平,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管理部(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搬迁至昌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叉路口东北角52路公交车终点站)。按照昌吉州政务服务资源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于2月24日开始搬迁,当日停办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2月27日恢复业务办理。敬请相互转告,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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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7日 18:53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2023年春节期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3年1月20日19:30时——2023年1月27日24:00时。 二、停办内容 1、暂停办理所有公积金柜台业务; 2、关闭线上服务渠道(“手机公积金”App、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开发商网厅、转移接续)。 三、开办时间 2023年1月28日00:00时起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上一篇: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下一篇: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打印 关闭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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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