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等政策工作指南》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已按政策要求,完成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个体工商户的1000元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现依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最新指导意见,上述已领取1000元补贴的个体工商户,均同时符合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的补贴申领条件,需为其另行补发300元奖励补贴。经核准,符合本次补发的单位共38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来信反映(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我们将按照保密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电话:0898-65230102 监督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2楼233办公室 附件:补发2025年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公示表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6年4月14日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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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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