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局《关于红星建南区块红页1-红页2井区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红页16HF井组钻井工程)临时用地继续使用的初审意见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红星建南区块红页1-红页2井区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红页16HF井组钻井工程)继续临时使用利川市建南镇茶林村集体土地2.6775公顷2年继续使用期自2025年9月22日2027年9月21日止,临时用地总期限不超过四年

二、你局应督促临时用地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和用途,防止违法使用。

三、你局应监督临时用地单位按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不得损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因临时用地补偿等原因产生的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你局应督促临时用地单位负责解决。严格落实鄂自然资规〔2024〕2号规定,临时用地单位凭复垦费用预存凭证、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到你局领取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你局应督促临时用地单位按期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归还提供临时用地的权利人。

、在临时用地范围内,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