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催告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4-07 15:11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催告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延建)字[2025] 第720008号

  单位名称:北京京城万嘉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庆方

  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大庄科乡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1层0030号(集群注册)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C12DLMXK

  因你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未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8月22日对你公司作出京建法罚(延建)字[2025] 第72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85000元,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本机关2025年8月26日通过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公司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交纳罚款,而你公司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告知你公司如下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截至2026年3月26日,罚款金额85000元,加处罚款金额85000元,两项合计17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履行方式及说明:

  1.缴纳罚款前请到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科(706室)领取现场开具的《行政处罚缴款书》(《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

  2.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到就近银行缴纳罚款,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银行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网点均可缴纳。

  3.也可以进行网上缴费。手机缴费:可使用手机扫描《行政处罚缴款书》(《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右上角二维码,直接进入缴费页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费;电脑缴费: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上缴费平台(网址https://fwxt.czj.beijing.gov.cn/pay/)输入缴款码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个人或对公)进行缴费。

  (二)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京建法罚(延建)字[2025] 第72000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科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89号金宸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69103360   邮政编码:102100

附件2:处罚决定书.pdf

附件3: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11011925000051899169.pdf

附件1:催告书.pdf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