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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顺义区M15号线河东站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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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方法》(京建法〔2011〕16号)相关规定,拟公开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顺义区M15号线河东站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顺义区M15号线河东站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南彩组团3101街区南部,四至范围为:东至彩祥西路,南至左堤辅线,西至左堤辅线,北至顺平辅线,具体征收范围以此次征收的权属审查报告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为准。经初步摸排本项目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约7宗,房屋建筑面积约45254平方米。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列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北京市可以参与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二)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三)须具备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项目评估工作经验。

  (四)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评估人员(正式员工)须为注册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师。

  (五)评估业务量超过下述标准时不得承接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1.一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2000户;

  2.二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1000户;

  3.三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500户。

  三、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等级、编号及征收项目的工作方案、流程、人员配置等。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产评估资质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申请书、公司基本情况、业务量介绍和近三年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

  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3号二层207室)

  五、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将组织征收范围内产权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产生;投票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三)评估机构最终选定结果将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顺义区人民政府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

  联系人:赵文暄,联系电话:69443619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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