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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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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隆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西小桥街13号院1号楼6幢内有钢混结构建筑物2处,总建筑面积100.1平方米。上述建筑物涉嫌违反《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调查,初步认定海南隆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建筑物的管理者,特公告如下:

  海南隆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等权利,且不因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如上述建设还存在其他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的,也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配合调查,如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筑物建设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建筑物建设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逾期,本行政机关将以海南隆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建设当事人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天竺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孙莹 赵雷

  电 话:010-80462348

  附件: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公告.pdf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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