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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51466/2026-0004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苏社管〔2025〕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级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1.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上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应整改完成(重新评估只能申请1次)。

(二)市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评估类型分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

三、评估程序

(一)参评申请。参评社会组织填写《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2)并加盖本组织公章,6月30日前将PDF版申报书发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邮箱(xzmzsgbxc@126.com),也可将纸质版直接寄送至市民政局。

(二)资格审核与评估辅导。市民政局审核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资格条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对评估指标及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三)实施评估。市民政局会同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形成实地评估报告。

(四)审议确定等级。综合实地评估、社会评价情况,形成初步评估等级,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市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评估等级证书和展示标志。

公示期内,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初步评估等级提出复核申请的,评估委员会另行组织评估专家组开展复核工作,充分听取申请复核社会组织的陈述,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复核意见。

四、相关事项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培育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规范运行、作用发挥的重要途径。请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评估期间,评估委员会和评估专家组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复评,或符合参评条件未参加评估的,定为无评估等级。

(四)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将评估为3A及以上等级作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

五、联系方式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送达或邮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区综合楼F607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18;

联系电话:83686281;83686530

 

附件:

1.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2.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徐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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