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4051466/2026-00046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徐州市“托苗计划”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徐民儿童〔2026〕1号

关于印发徐州市“托苗计划”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社会福利院: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民儿童〔2026〕2号)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困境儿童托养照护服务”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徐州市“托苗计划”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徐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徐州市“托苗计划”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民儿童〔2026〕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6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困境儿童托养照护服务”项目,明确各方职责,细化推进步骤,确保高质量完成困境儿童托养照护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与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具有江苏省户籍、3—16周岁,儿童本人及监护人有接受相关服务意愿,且经专门评估适合在机构托养照护的60名困境儿童。具体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或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或经国内三级医院相应科室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残疾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困境孤独症儿童;第二类为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进行风险评估,存在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家庭中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服务内容

围绕困境儿童多元化需求,通过机构直接提供服务、政府采购专业服务等方式,构建“基础保障+特色支持”综合服务体系。基础保障涵盖日间照料、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特色支持包括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心理健康关爱、美育教育、临时监护与应急托护。根据儿童评估结果,按需组合服务时间,每名儿童服务时长不少于30天,实现“一人一策”精准照护。

二、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进展、评估效果、解决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政局做好排查申报;对接省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组织项目验收和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困境儿童摸底排查、政策宣传;指导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协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配合实施单位做好儿童评估、协议签订、服务期间协调及回访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总结。

市社会福利院承担40名困境孤独症等儿童的托养照护服务,优先安排孤独症儿童;组建专业评估小组,对申请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心理测评、风险筛查;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医疗护理、社工服务及特色美育、家长培训等;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调整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20名中高监护风险、重残等困境儿童的托养照护服务,优先安排困难家庭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组建专业评估小组,对申请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心理测评、风险筛查;实施周期化服务模式,提供临时监护、家庭支持、社区融合、主题营会等;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调整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与排查申报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各县(市、区)民政局联合教育局、残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程序申报。组织填写申请审批表,经镇初审、县级复审后,交由项目实施机构评估确认,报市民政局备案。排查中对患有传染病、重大疾病、精神障碍、自伤自残风险等不适宜集中托养的儿童,应指导其家庭到专业医疗机构或精神卫生机构开展规范治疗。市社会福利院、市未保中心同步做好评估准备。

(二)评估签约与入托服务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市社会福利院、市未保中心对申请儿童开展全面评估,签署健康状况承诺书。对评估合格的儿童,由实施机构购买意外伤害险,并组织儿童监护人、属地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实施机构签订“四方协议”。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建立“一人一策一档”。

(三)全面服务与动态深化阶段(5月下旬—9月底)。有序组织儿童入托,按计划开展日间照料、康复训练、特教活动等活动,确保所有儿童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天,按期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跟踪回访,动态评估儿童进展,适时优化服务方案。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服务期间协调及家长反馈收集。市民政局定期组织调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四)总结验收与成果转化阶段(10月底前)。开展终期服务效果评估,全面总结服务成效。梳理总结典型做法和感人故事,对接媒体宣传项目成效。完成项目档案整理归档,配合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如期完成此项省、市两级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严格按照《江苏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绩效评估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积极挖掘“托养一人、慰藉一家、温暖一方”的感人故事,多种渠道宣传项目成效,营造全社会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附件:“托苗计划”申请审批表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