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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2026/03/30 8.8k 阅读 282 点赞

根据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区(工)委巡察组将对区社会事业局党委、区城乡发展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区经济领域开“稳增长、促转型”专项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区(工)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区党(工)委部署,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区(工)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区(工)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部署要求上来。

各区(工)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区(工)委巡察组将紧扣“四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区党(工)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接受巡察过程作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锤炼党性的契机,以严实作风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正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具体实践。

据悉,各区(工)委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巡察撤点前三天。(区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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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新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