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部署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监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1月30日,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全市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总结暨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再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主持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就各自分管工作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点评。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对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及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支队长曾洪认真听取各县(市、区)大队工作汇报,逐个进行点评,并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及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磊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肯定了2022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就如何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正视岗位职责,做明白的环保铁军。时刻牢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承担的主要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二要提升能力,更好履职尽责,做争先的环保铁军。对一些规范性文件,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学习,更要带领干部一起学,熟悉执法操作规程,真正成为生态环境执法的行家里手,同时要树立“有解思维”,自觉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积极行动,主动解决。三要接受监督,增强纪律意识,做清醒的环保铁军。要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各项执法工作程序到位;要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有关事项及时汇报;要遵守廉洁纪律,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确保守住廉洁底线。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在线监控中心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管执法工作副局长(班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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