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宜春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仕敏介绍市生态环境局抓好疫情防控、强化环境监管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冠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监管工作,高效有序指导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环境改善两不误、相促进。
目前,宜春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达到20.5吨/天,截至3月16日,宜春市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374.2吨,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全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和安全处置。
在空气质量和水源地水质方面,截至目前,宜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重点河流国考、省考、县界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从环评和执法两方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和监管工作。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已为15家企业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累计为946家复产企业提供入企环保技术指导服务;累计排查环境隐患39起,已全部完成整治,有力保障宜春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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