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6日(星期上午930,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文化艺术中心202)召开“宜春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之生态环境保护场(第四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新明介绍宜春市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邓宜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办负责人廖原、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陈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和流域监管科负责人钟裕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卢宁、回答记者关心的提问。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谢叶华主持发布会。


    谢叶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谢叶华。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新明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邓宜江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办负责人廖原同志、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陈杰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和流域监管科负责人钟裕柱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卢宁同志,下面有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新明介绍宜春市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首先,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关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境界。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委、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与全人民一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牢记嘱托作示范感恩奋进勇争先,积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如今的宜春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生态环境更美了,如果说拼搏与奋进塑造了宜春的根骨,那绿色和生态则成为了宜春的最靓丽的名片。

    这十年,我们坚持高位推动、久久为功,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战略定力越来越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亲自担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双主任”,组织成立10个领域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性制定《宜春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立柱架梁,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探索性出台《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效法制保障。

    这十年,我们坚持对标对表、聚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家底越来越厚。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空气、水环境质量连创有规范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0年首次达到、2021年连续保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去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6.7%,较2016年提升13.3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值9.2个百分点,PM2.5浓度从高峰时期的5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达39.2%;国家考核、省级考核的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以及重点断面劣Ⅴ类水体消除率,这“三率”已经连续四年保持100%、稳居全省第一,稳中向好、好中向优的趋势愈发明显,Ⅰ-Ⅱ类优质水体比例由2012的15.3%上升到目前的78.1%,同比提高62.8个百分点。如今,我们在朋友圈看到“宜春蓝”“晚霞红”的频率越来越高,大家对“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气如春,四时咸宜”的家乡美誉也有了更加直观、更加真切的感受。

    这十年,我们坚持源头发力、系统治理,污染防治战役纵深挺进,攻坚力度越来越大。按照“一年部署起步、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圆满收官”的总要求,层层推进、步步为营,构建了组织、责任、行动、考核四个体系,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统筹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在2019、2020年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市均被评为优秀,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可喜成绩。建成由15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0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监测网络,推动600余家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督促17家试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置再到排放的全过程智能监管。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推动11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8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建成并投运5个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7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三年重点项目攻坚,进一步释放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效益。

    这十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环保督察整改落细落实,整改成效越来越好。持续完善市级环保督察制度,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市整改办和市环委办工作职能,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5轮次全市生态环境问题交叉执法检查,核查现场点位3618个,发现不同程度问题2011个,强力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40个限期整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交办的1068件信访件均已解决到位,51个长期坚持问题均达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的20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问题17个有4个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中,交办的307件信访件已解决299件,解决率97.39%;2018年、2019年及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1年披露的3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今年4月份开展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正在加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交办的235件信访件,已解决203件,解决率86.38%。坚持把做好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动真碰硬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这十年,我们坚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助力绿色转型全面深入,经济结构越来越优。一方面,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暖心又爽心。对31个行业的51类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对17个行业的45类环境风险可控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全省首创“三联单”告知方式,将科室联审调整至专家评审前,评估和审查并联开展,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一半以内;为助力锂电新能源首位产业发展,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一个项目、一支队伍、一套清单、一个跟踪机制”的“四个一保姆式”服务模式,帮助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项目高效落地;同时,还推行了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服务企业接待日”“入企听诉帮扶宣讲”等活动,积极为企纾困解难。另一方面,优化监管方式,让执法兼具力度和温度。实施宽严相济的差异化监管,按照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环境信用评价等因素,把2223家企业纳入分类监管名录把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等5类行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或者初次环境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恶意排污、逃避监管、迟报瞒报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并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查,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政策,倒逼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十年来,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17.16:59.17:23.67优化为10.5:42.4:47.1。

    这十年,我们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争先劲头越来越足。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2个,“国字号”示范创建成果全省第1。在全省率先实施市以下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制度、建成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心城区街道(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在全省首创环境信用修复“代办制”、环境应急信息“一园一图”应急管理模式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为我市乃至全省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贡献智慧。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砥砺前行。过去十年,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极不平凡的十年,是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的十年。展望未来,我们将矢志不渝、踔厉奋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在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


谢叶华好的,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西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老百姓对蓝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近期一篇关于“宜春蓝”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得到老百姓的广泛点赞支持和共鸣。请问宜春这十年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哪些成效?


    邓宜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大气污染宣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是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从重点管控可吸入颗粒物(PM10),到细颗粒物(PM2.5),再到现在的PM2.5和臭氧(O3)协同管控,全市大气战线上的工作者日夜奋战,合力攻坚,爬坡过坎。到2021年,宜春市优良天数比例提高96.7%(即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53天,优于全国平均值9.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39.2%。今年1-8月,宜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达到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天更蓝、云更白、空气更洁净,老百姓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是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提升显著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日益完善,建成投运了细颗粒物(PM2.5组分站、光化学站,科学支撑PM2.5与O3协同治理,实现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市中心城区街道(乡镇)全覆盖的根本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监测人员披星戴月、日晒雨淋扛着仪器设备人工手动采历史。实现了空气质量数据向老百姓主动公开、24小时更新,老百姓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从手机上查看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不断满足老百美好生活环境需求的强烈愿望。

    三是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升显著建立健全治气管理机制,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形成齐抓共管的蓝天保卫战大格局。科技赋能大气污染防治,气溶胶激光雷达、PM2.5源解析质谱仪、风廓线雷达、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等一批先进溯源监测设备列装发挥治气关键作用。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水泥生产企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燃煤火电机组节能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混凝土搅拌站“三封闭”改造等一批大气治理设施建成投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升级。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宜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走在前列,请问我们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陈杰:谢谢你的提问。

    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我们的主要举措可以简要概括为3项: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科学部署。我们结合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纳入规划编制内容,深思考、早谋划,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逐年制定下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目标清单》,科学制定全市创建目标。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方面,突出重点,对创建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重点申报地区开展专项帮扶,指导各地深入分析当地实际,选对方向、用对方法,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更快的提升创建成效。另一方面,分类指导,对全面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地区,优先支持创建省级生态县;对成功创成省级生态县,且生态环境保持优良、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两山”转化取得一定成效的地区,优先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资源优势突出、“两山”转化成效显著的地区,优先支持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是坚持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汇报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争取上级予以大力支持,邀请有关专家对创建工作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补齐创建短板,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对照绿色生态强市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培育指导力度,谋划打造更多的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示范样板;二是指导和督促已创成地区严格对照标准,深入自查自纠,巩固深化成果,确保始终符合创建标准,保持示范称号;三是指导各地加强成功经验有效模式的总结,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经济晚报记者:历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了我市一批生态环境问题,交办了一批督察信访件,请问目前整改情况如何?主要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


    廖原:谢谢你的提问。

    我市始终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扎实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40个限期整改问题、交办的1068件信访件完成整改,51个长期坚持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的20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问题17个有4个已完成整改,交办的307件信访件,已解决299件,解决率97.39%。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抓整改。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出台了《宜春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制度,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把整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销号核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抓整改。在督察问题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针对群众关切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注重把握工作节奏和进度,坚决杜绝“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始终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既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短时间能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又强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狠抓区域性、行业性、领域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针对性完善防控机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推动形成系统治理长效制度机制。


    大江网记者:流域水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近十年你局在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争取到了多少上级资金,成效如何?


 钟裕柱: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市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争取上级资金:一是争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018年,考虑到每条河流的本底情况不同,我局“量身定做”协议补偿标准,并组织10个县市区政府以及“三区”管委会签订18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共获得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62个亿。二是争取宜春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018年,我局聘请江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市财政局启动了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工作,并编制印发了《宜春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成功搭建了我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库框架。2019年以来,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13亿元,我市获得的资金量位列全省前列。大量资金投入到流域水环境治理后,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我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已连续4年并列全省第一。


    香港商报记者:宜春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为全市的蓝天碧水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请问这十年,宜春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卢宁:谢谢您的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整治违法排污问题,聚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是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增强。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长江(赣江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化工园区整治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为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制定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并根据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目前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12人次,检查企业1501家次,发现问题444个,目前已整改428个,其余已达序时进度。为强化联合协同执法,畅通“两法衔接”渠道,我局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多方协作迈向实处,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力震慑。同时为加强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我局对2018年版《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于今年上半年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修订<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提高环境有奖举报奖励力度,拓宽举报奖励途径,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二是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提高。首先推动非现场执法体系化建设,借助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科技手段精准治理环境污染行为,全市全面铺开用电监管工作,构建用电监管市级平台,推进工业园区一体化平台建设,逐步构建起统一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其次为落实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提高科技化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应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大型设备,配齐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防护装备等,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最后是着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执法人员基本素质,引进高学历人才进入执法队伍;聘请环境执法顾问,进一步规范执法规范办案方式;选拔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骨干跟班学习,在现场经验和理论知识方面上下交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实现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率提升,树立环境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三是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我局持续推进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动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努力形成分类管控、差异监督、精准治污的分类监管体系,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重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了《宜春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认真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温度。积极回应和解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焦点问题,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纠纷。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689件,案件办理率达100%,办结案件回访率达100%,先后获得生态环境部“2020-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宜春市“202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群众满意率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