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黄梅生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长刘贞培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干部卢少勇同志。由他们介绍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黄梅生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一是实施了环评审批流程再造。将科室联审调整至专家评审前,避免多次提问,多次修改,实施并联审查,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一半以内(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15个工作日)。对送审的报告,如在选址、环境可行性没有重大问题的,经现场质询后当天受理,当天即转送评估部门开展评估。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全市共审批569个项目,其中市本级审批122个,县市区局审批447个。市本级审批数量是近几年审批数量之最。与2021年同期55个项目相比,2022年94个,审批数量增加了122%和30%。二是简化了环评文件编制内容要求。环评文件中剥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内容或市场协议,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和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取消了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不再将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下级初审意见作为前置条件,环评自身也不作为其他部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三是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在环评报告等主件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有缺陷的情况下,采取容缺受理,同步开展审查,待材料补齐后正式批复。如涉及生态红线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红线调整或不可避让论证材料、总量文件等缺失的情况下也可容缺受理,边审查边补充,为项目审批缩短时间。二、主动靠前服务,着力为企业发展“护航”(一)创优服务做“加”法。推行了“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服务企业接待日”等活动,通过“集中接待+日常接待”等方式,将服务企业融入到日常工作过程中,积极为企业解决环保上遇到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待企业数324家,接待人员331人,受理问题328个,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328个,收集意见12条。(二)降低成本做“减”法。推行全市工业园区开展环境质量统一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共享使用,目前,我市已实现环境监测数据免费共享园区11个,有206家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节省环评监测费用186万元。优化项目技术评审方式,原则上,环评报告表不开展技术评审,环评报告书技术评审专家评审费均由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三)修复信用做“除”法。为鼓励和引导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我局建立了环境信用修复“代办”的机制。由之前失信企业主体现场提交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转变为由生态环境部门指定代办人员全程免费代办的方式,实现了企业环境信用修复从“跑多次”向“跑零次”转变。自2022年4月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信用修复“代办制”以来,已帮扶和引导147家环境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记录,《中国环境报》头版刊登了我市相关经验做法。三、坚持放管结合,着力为规范市场“助力”一是着力对重点行业进行规范引导。针对我市首位产业-锂电行业存在的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出台多个管理规定,积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锂电新能源等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以市环委办名义印发了《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主动邀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专家到我市对锂电产业开展实地调研,为我市生态环境容量、环境监管、锂渣污染防治等提供技术支撑。创造性开展了锂电行业特征污染物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宜丰县、万载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袁州区(宜春经开区)等涉锂县市区均已完成评估。二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既严格监管又帮扶指导。2023年已将13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2784家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非现场检查1700余次。以新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出台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确定17种违法行为裁量值适用情形,有效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出台“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11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10种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明确具体适用条件;出台并发放《宜春市工业企业环保手册》5000余份,方便企业快速、准确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明晰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为外树廉洁形象,明确承诺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和请托人的现金等9项工作纪律。据统计,截至日前已与企业签订《宜春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书》2300余份;同时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先后组织了普法活动458场,不断引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思想。三是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建立了对环评机构的“双考核”机制工作,包括以季度为单位的抽查考核和对每一份市局审批的环评报告进行日常考核。在抽查考核方面:完成了2023年三季度环评机构抽查考核,对58份环评报告进行复核,对9份进行扣分处罚。在日常考核方面:完成了上半年5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日常考核结果,评选出良好的环评机构14家、中等4家,差2家,很差1家,相关考核结果在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对相关单位实施了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关做法作为先进典型在生态环境部4月简报中登载。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将始终以社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进一步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把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抓细抓实,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宜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并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黄梅生:谢谢你的提问。今年,我们收到了很多企业送来的锦旗、感谢信,主要是环评审批过程中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企业的肯定。具体来说,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发力。一是坚持领导一线办公、现场办公,在全省率先将环评科、评估所整体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提供“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服务,局主要领导多次赴现场给企业解决问题,分管领导长驻大厅办公,环评科和评估所全体入驻大厅,这在全省是唯一的。企业前来咨询或送审项目,当场审查、当场回复,避免了企业多次跑的情形。二是充分发挥环保铁军精神,主动加压,甘于奉献。这两年,宜春大力发展锂电产业,锂电项目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很多项目为了抢抓市场,亟待审批。我们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常利用晚上、周末时间开展项目审查或评审,比如宁德时代、国轩高科多个项目都是在周末开展专家评审,江西锦上锂项目赶在除夕日下达批复,让企业安心过年,得到企业充分肯定。再比如,科力远公司是排污许可资料提交后,因为项目比较急,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有关科室联审,当天就完成了审查。此前,科力远公司有个项目因在疫情期间居家隔离无法召开审查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科室负责同志在家召开线上联审会议,并特意申请特别通行证到单位印发批复文件,让企业备受感动。三是对环评机构的日常考核管理,是省里常用的抽查考核方式的补充完善,也是我市的一种创新,对于规范环评市场有积极探索作用。四是环评审批的流程更为顺畅、高效。我们在受理环评后,将科室征求意见提前至专家审查环节,减少反复提意见的情形,节约了修改时间。建立环评并联审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以上这些措施都为企业节约了成本,让企业更加舒心、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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