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要求,2024年1月1日至1月15日,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开展医疗机构环境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环境执法检查覆盖了全市传染病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院(包含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处理工艺、通风设备、进出水浓度、污水消毒、污水排放去向等)和日常运维管理问题(排污许可证或登记、有无运行台账、台账不规范、污水监测、排放口标识等)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全市共出动426人次,覆盖191家医疗机构,发现问题41个,其中立行立改37个,限期整改4个。
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水科、执法支队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新建医院、宜春拜博口腔医院等开展现场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并对万载县妇幼保健院、鹅峰乡卫生院、诚济医院和万载中医院进行抽检,现场发现问题2个,立行立改1个,限期整改1个。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执法监督管理,定期调度医疗机构整改工作进展,帮扶指导医疗机构解决污水处理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医疗机构按期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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