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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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赣财法[2016]98号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宜春市洞山基金会

2.丰城中学教育基金会

3.铜鼓中学爱心基金会

宜春市财政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总局  宜春市民政局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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