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宜春经开区党政办、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
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体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加大对留守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夯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破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难题,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服务基层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决定计划今年8月开展“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活动。现
将《2022年“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项目的管理、调度和监督,尽快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完成后收集好照片、建设合同、结算单、相关发票等佐证材料,以及低收入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申请救助报批表、身份证、户口本、疾病证明、相关费用复印件,按时保质完成慈善帮扶活动。
附件:1.2022年“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2.2022年“幸福宜春慈善帮扶 ”活动资助项目名单
宜春市民政局 宜春市慈善总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2022年“幸福宜春 慈善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在民生保障方面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慈善资源和需求精准匹配对接,更好地实现慈善项目和捐赠资金、慈善服务等资源要素服务困难群众,推动慈善项目品牌建设,塑造慈善品牌良好社会形象,推进拓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利用汇聚的社会资源,“慈善一日捐”筹集的善款,拟在全市开展慈善帮扶系列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促进慈善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衔接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困难群体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实施,分类帮扶,解决实际问题,更加有力地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有效落实,在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返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资助项目及对象
1.援建“童心港湾”专项10个。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的实施方案(2022年)>的通知》(宜青联发〔2022〕11号)。
2.农村“关爱儿童之家”10个。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比较多、住户相对集中的贫困村开展项目帮扶,之前获得过“幸福宜春 关爱儿童之家”慈善项目帮扶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
3.“情暖宜春”社会服务项目23个,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袁州区各2个;万载县、宜丰县、上高县、奉新县、靖安县、铜鼓县各1个;市本级社会组织9个。
4.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5个示范点,樟树市4个;袁州区、丰城市、高安市、万载县、宜丰县、上高县、奉新县、靖安县、铜鼓县各2个;“三区”各1个。
5.“五社联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助力项目100个。
6.资助袁州区、丰城市贫困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重大疾病患者救助和慈善+社会救助试点项目。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
1.援建“童心港湾”10个。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每个“童心港湾”项目经费2万元,发放资助金20万元。
2.帮扶10个行政村开展“关爱儿童之家”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帮扶资金5万元,发放资助金5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农村留守“关爱儿童之家”设施建设及扶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散居孤儿的关爱保护工作。
3.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情暖宜春”公益创投项目23个,按照单个项目2-4万元的标准实行差异化扶持,扶持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区治理公益创投项目。
4.创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5个示范点,每个示范点5万元,发放资助金12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未成年人服务平台。
5.资助“五社联动”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100个,按照每个1万元的标准,发放资助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服务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对象的平台建设。
6.资助低收入人口重大疾病患者救助和慈善+社会救助试点项目。扶持100人左右,救助金120万元左右。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后,自付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慈善救助。低保对象自付费用5-10万元的给予救助5000元;自付费用10-15万元给予救助1万元;自付费用1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救助2万元。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人口自付费用5-10万元的给予救助2500元;自付费用10-15万元给予救助5000元;自付费用1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救助1万元。
四、项目申报及建设完成时间
2022年8月中旬—2022年12月中旬
五、资助金发放方式
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援建“童心港湾”项目由市慈善总会将资助金转入团市委发放;其他帮扶项目先转入县市(区)慈善会账户,待项目完成审核验收后,再转拨到各项目点和帮扶人员。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谋划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部署,大力推动项目实施,有效落实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基层困难群众的能力,推动社工站点规范化建设,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发挥慈善帮扶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的作用。
2.突出帮扶特点,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关爱儿童之家”项目要求为贫困发生率高、村级人口较多且相对集中、留守儿童较多的村,依托现有设施建立一个规模适用、就近便捷、设施齐全、多元供给、制度健全的村级“关爱儿童之家”。旨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亲情失落、学习失教、心理失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心态、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提升自我自控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二是“情暖宜春”社会服务项目围绕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治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爱老助老、扶弱帮困、其他社会服务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基层服务。三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要求按照有活动场所、有专职队伍、有接待窗口、有制度流程、有工作台账、有宣传展示、有服务专线等“七有”标准,突出救助性、服务性的特点,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经济实用,满足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需要。四是“五社联动”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六化”建设标准要求实施,主要围绕辖区内民政服务对象,深入村(社区)上门上户提供服务,为最集中、最迫切、最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五是贫困重大疾病患者救助项目主要用于贫困低收入的重病患者,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3.项目建设规范,提高善款效能。积极体现与推进慈善公平公正、向上向善的价值观,项目建设过程中,早部署、早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项目建设和帮扶手续完整规范,慈善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全部用于项目帮扶服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
2022年“幸福宜春慈善帮扶”活动资助项目名单
一、“童心港湾”(团市委牵头,2万元/个,10个,20万元)
1.上高县芦州乡黄山村
2.靖安县高湖镇永丰村
3.铜鼓县排埠镇梅洞村
4.铜鼓县温泉镇三星村
5.樟树市中洲乡中洲村
6.樟树市昌傅镇城头村
7.樟树市黄土岗镇龙潭村
8.高安市龙潭镇龙潭村
9.高安市龙潭镇万善村
10.高安市祥符镇塔前村
二、“关爱儿童之家”(5万元/个,10个,50万元)
1.袁州区辽市镇院前村
2.奉新县干洲镇黄溪村
3.靖安县仁首镇仁首村
4.高安市村前镇瑶元村
5.樟树市永泰镇大观村
6.上高县南港镇庙前村
7.丰城市白土镇中山村
8.万载县高村镇歧源村
9.铜鼓县排埠镇排埠村
10.宜丰县石市镇七都村
三、“情暖宜春”公益创投项目(2-4万元/个,23个,60万元)
1.袁州区(2个):袁州区希望之家志愿者协会、袁州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2.奉新县(1个):奉新县乐行公益联合会
3.靖安县(1个):靖安县蒲公英爱心社
4.高安市(2个):高安市公益大联盟爱心平台、高安市社会心理服务协会
5.樟树市(2个):樟树市阳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樟树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6.上高县(1个):上高县爱心志愿者协会
7.丰城市(2个):丰城市阳光志愿者协会、丰城市巾帼志愿者协会
8.万载县(1个):万载县社会心理服务协会
9.铜鼓县(1个):铜鼓县巾帼社工服务中心
10.宜丰县(1个):宜丰县志愿者联合会
11.市本级(9个):宜春市希望之家志愿者协会、宜春市明月山助学济困志愿者协会、宜春市袁州区退役军人突击队、宜春市微爱公益发展中心、宜春市翰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微爱公益志愿者协会、宜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宜春市宜兴坤山片区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宜春市路跑协会
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5万元/个,25个,125万元)
1.袁州区(2个):凤凰街道、金瑞镇未保站
2.奉新县(2个):赤岸镇、干洲镇未保站
3.靖安县(2个):水口乡、高湖镇未保站
4.高安市(2个):筠阳街道、石脑镇未保站
5.樟树市(4个):福城街道、大桥街道、张家山街道、洲上乡未保站
6.上高县(2个):泗溪镇、翰堂镇未保站
7.丰城市(2个):小港镇、白土镇未保站
8.万载县(2个):株潭镇、康乐街道未保站
9.铜鼓县(2个):永宁镇、大塅镇未保站
10.宜丰县(2个):新昌镇、桥西乡未保站
11.宜春经开区(1个):金园街道未保站
12.宜阳新区(1个):官园街道未保站
1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1个):洪江镇未保站
五、“五社联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万元/个,100个,100万元)
1.袁州区(15个):新康府街道、秀江街道、凤凰街道、化成街道、湛朗街道、下浦街道、灵泉街道、渥江镇、芦村镇、金瑞镇、湖田镇、新田镇、西村镇、三阳镇、洪塘镇社工站
2.丰城市(18个):小港镇、白土镇、丽村镇、河洲街道、尚庄街道、龙津洲街道、曲江镇、淘沙镇、孙渡街道、石滩镇、秀市镇、铁路镇、梅林镇、隍城镇、董家镇、剑光街道、剑南街道、拖船镇社工站
3.樟树市(10个):淦阳街道、鹿江街道、张家山街道、洲上乡、中洲乡、观上镇、义成镇、昌傅镇、永泰镇、黄土岗镇社工站
4.高安市(12个):祥符镇、龙潭镇、杨圩镇、村前镇、伍桥镇、荷岭镇、黄沙岗镇、相城镇、建山镇、太阳镇、八景镇、独城镇社工站
5.奉新县(7个):赤田镇、赤岸镇、干州镇、宋埠镇、会埠镇、上富镇、仰山乡社工站
6.靖安县(6个):香田乡、中源乡、宝峰镇、双溪镇、水口乡、官庄镇社工站
7.宜丰县(7个):澄塘镇、棠浦镇、新庄镇、天宝乡、潭山镇、石市镇、黄岗镇社工站
8.万载县(9个):岭东乡、鹅峰乡、康乐街道、白良镇、高村镇、茭湖乡、潭埠镇、高城镇、马步乡社工站
9.铜鼓县(5个):三都镇、排埠镇、带溪乡、港口乡、高桥乡社工站
10.上高县(8个):泗溪镇、锦江镇、敖阳镇、新界埠镇、翰堂镇、田心镇、徐家渡镇、塔下乡社工站
11.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1个):温汤镇社工站
12.宜春经开区(1个):金园街道社工站
13.宜阳新区(1个):官园街道社工站
六、低收入人口重大疾病患者慈善救助项目
试点县袁州区和丰城市的贫困大病患者人数和资助标准以11月份相关材料实际审核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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