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和红白理事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赣民字〔2022〕176号)和《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宜市文明委〔20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深化基层自治,推动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推动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和婚丧大操大办。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全面落实红白喜事管理办法,加强红白事办理情况的监管,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二)工作目标。2022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立或调整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2023年3月底前,全面开展文明乡风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红黑榜”“积分制”等基层治理方式,选树一批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的先进村(社区)。
二、 主要任务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地要组织所有村(社区)严格依法依规调整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要针对大操大办酒席、高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自治措施,彩礼要有限高标准、酒席要明确桌数、烟酒菜开支范围、随礼标准等。
二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制度。各地要指导辖区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公布和督促落实机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
三是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应组建“红黑榜”评议会,严格按照“知榜、评榜、管榜”运行流程组织实施。
(二)发挥红白理事会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治理手段和能力,探索基层自治创新路径与载体,推动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并报乡镇(街道)备案。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会长,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接受村监会的监督。
二是修订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各地要依据《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制度参考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组织形式、工作范围、操办事务等,尤其是要明确红白喜事礼金、酒席规模、每桌餐费、烟酒价格上限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是推进红白理事会服务场所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因地制宜盘活闲置资产,打造红白理事会服务场所,适当设置、购置必备的服务设施和物品,满足村(社区)群众节俭办理红白事宜的基本需求。
四是加强红白事办理情况的监管。村(社区)“两委”要加强农村红白事监管,制定红白理事会成员工作职责和奖励激励措施,确保红白理事会长期认真履职。要规范红白事宜办理流程,明确理事会掌握信息、主动介入、填表备案、事主签字确认等路径,务求简便有效。红白理事会成员名单、章程、红白事宜办理流程,应在村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联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切实做到常治常抓,形成文明向善、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各地要在12月20日前,将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2-4篇上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以备省厅评选。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村(居)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应共同参与监督。
(三)选树优秀典型。各地要积极开展文明乡风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市民政局将选树一批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的优秀村(社区)典型做法在全市推广,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示范典型。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微信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参考示例(樟树市)——村规民约和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参考指南
宜春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保护树木。 严禁未成年人到村内池塘、河流区城游泳嬉闹。
二、村风民俗: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树立新时代文明风尚。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陈规陋习。婚嫁彩礼不得超过10万元,提倡低彩礼或不收彩礼;采取新型婚礼和集体婚礼,仪式从简,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宴请桌数限10桌之内,每桌10人、菜品不超过500元(含烟酒、加工费),不奢华攀比、铺张浪费,非亲属不随礼或象征性随礼,随礼不得超过200元。推行厚养薄葬,丧事祠堂集中办理,3天内办完,送殡车辆不超过3辆,送殡人员不超过15人,骨灰入公墓生态安葬。禁燃烟花爆竹,网络追思,缅怀先祖,几束鲜花,文明祭奠。
三、邻里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遵循平等、自愿、互利;邻里间发生纠纷,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处理的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
四、婚姻家庭: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父母尽抚养、教育子女义务,子女尽赡养老人义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五、环境卫生:集体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严格落实群众监督,“谁破坏、谁赔偿”,保持门前院内清洁,不堆柴草,农具摆放有序;禽畜圈养,多次发现未圈养收归集体捐赠乐龄中心食堂;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清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日常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倒入公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倒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参考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的高价彩礼、炫富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乡风文明,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成员3-5人。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己律己、秉公办事、积极负责。工作中不得简单从事,损害群众利益。
第五条 理事会要在村“两委”班子领导下健全领导机构,接受乡(镇、街道、场)党委、政府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改变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七条 举办红白事,理事会全程参与操办,落实 “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对其操办规模、请客范围、宴席桌数予以审办。
第八条 提倡丧事简办,采用绿色、交明、节俭追思会的仪式替代封建迷信丧葬活动,禁止散埋乱葬,必须进入乡村公墓安葬。
第九条 理事会要加强监督,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妨碍公共秩序,不得在大街上撒纸钱、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第十条 村民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村民委员会、理事会将予以劝阻,并在全村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理事会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区别封建迷信与风俗习惯,对好的风俗习惯应当大力提倡,对不好的风俗习惯予革除,逐步推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改革。
第十二条 提倡喜事小办,对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喜事,提倡送鲜花、发短信等文明祝贺方式,杜绝滥发请柬、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主动热情地为本村村民提供婚丧嫁娶服务。
(一)红白事办理流程
1、事主提前1-3天向红白理事会报告红白事情况,并签订婚丧事新办简办承诺书和承办酒席承诺书。
2、收到事主报告后,红白理事会当天向村“两委”报备,全面安排红白事宜。
3、举办红白事宜前理事会成员代表先行上户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办事、革除陋习。引导非亲属不随礼或象征性随礼,随礼不得超过200元。
4、举办红白事宜理事会全程跟踪参与,事主结合实际接受理事会指导意见,如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与理事会沟通。
5、红白喜事办理前,事主向红白理事会填写红白事备案表。
(二)红事办理标准
1、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杜绝铺张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风尚。
2、反对高价彩礼,彩礼(聘礼)不超过10万元,倡导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婚嫁不搞豪华车队,婚车不超过6辆。不在道路两旁乱贴红纸,提倡悬挂中国结等可重复使用纪念品。
3、不讲排场、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婚宴不超过10桌,每桌10人,菜品不超过500元(含烟酒、加工费),多用本地菜和家常菜,不上高档烟酒,不奢华攀比,一天办完。
4、提倡喜事小办,对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喜事,提倡送鲜花、发短信等文明祝贺方式,杜绝滥发请柬、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三)白事办理标准
1、提倡厚养薄葬新风尚。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去世后丧事从俭。
2、严格控制丧事规模,采取追思会仪式,在祠堂或村文化活动中心集中办理,不使用吹手、搭台唱戏等,死者亲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全程由村红白理事会操办,治丧人数不超过10人,3天内办完,送殡车辆不超过3辆,送殡人员一般不超过15人。
3、丧葬宴席不超过10桌,每桌10人、菜品不超过500元(含烟酒、加工费),多用本地菜和家常菜,不上高档烟酒、不奢华攀比。
第十四条 在突发疫情或国家重大节日期间,事主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及相关要求举办红白事宜,理事会有权及时告知、宣传并要求事主及亲属配合。
第十五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主,红白理事会有权制止或撤除该事主的红白事,并向村民委员会建议停止该事主在村里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十六条 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操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 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 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九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二十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红包”礼物。
第二十一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二十二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红白理事会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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