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3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法治为引领,通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法治观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宜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宜发〔2022〕8号)以及2021年、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虽未涉及法治建设牵头单位,但仍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今年,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1次。4月28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活动1次,此次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在法律法规学习方面,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在业务知识学习方面,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组织、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福利彩票、婚姻和殡葬管理服务、区划地名等方面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讨论。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宜春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上来,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民政重点工作内容,把法治的要求贯穿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市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及时调整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民政建设任务,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统一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还配备2名政法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认真履行《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民政建设,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有效解决了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三)健全完备的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决策失误。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为各类合同、协议的谈判和签订以及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为规范性文件提供制定前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市本级法律顾问处理咨询服务10余次,审查重要文件、重要合同5件。三是合法性审查。市民政局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促工作的规范,以规范的工作促审查效能。在审查工作上严格按照《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系列文件要求,明确重大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期限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此外,政策法规办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件的交办、初审、复核、决定、归档等工作程序,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送审、审查、意见反馈、修改、签发程序进行审查,保证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全局自2005年至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梳理,市民政局现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有现行无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正在修订的2件。
(四)加强执法领域政治监督
市民政局干部职工现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18人,全市民政系统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6人,1名干部因工作调动执法证件注销,当前全局各执法科室均有执法人员。2023年,市民政局法制审核人员3人,执法记录仪配备2个,养老领域出台重点监管事项“综合查一次”方案1件,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共监督检查39家养老院、社会组织,其中养老机构5家,社会组织34家。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市民政局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今年,我局共有4件首要任务。一是养老领域中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当前已完成检查并将结果上传监管系统。二是社会组织领域,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管。按照双随机检查及联合检查计划,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37家社会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其中跨部门检查14家),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并录入系统。
(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民政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依据监督法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在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着重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政务服务部门,全面提升民政业务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再添动力。
(七)强化信访矛盾化解能力
一是做好“回头看”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市民政局共排查出8件重点关注信访事项,经市、县两级协商,已逐步确定市、县包案领导、责任部门,2023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市民政局持续关注信访人动态,回访信访人情况,安抚信访人情绪,至今,未出现缠访闹访、进京上访现象。二是解决矛盾纠纷突出问题。2023年,全市民政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低保救助的申请和恢复两个方面,一般以乡镇信访居多,信访人通过现场来访、电话、来信等方式,表达诉求。我局在收到信访件后,立刻开展调查,督促各县市区在45日内办结,当前,信访人诉求均已得到回复和解决。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在5月《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期间,市民政局着力推进信访规范化、法治化办理。对矛盾纠纷案件,严格把握信访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办理程序,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案件。把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信访问题和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保障来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市民政局围绕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制定《宜春市民政局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对“领导包案”工作进行有效拓展,通过“线上接访”“线下听访”等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用心用情把初信初访解决在基层、把重复信访化解在基层。
(八)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日常学法普法机制。组织全体机关干职工学法考法,2023年,局机关学法考试报考率100%,保密知识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市民政局普法重点任务,在各公共场所开展普法活动。2023年,市民政局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次,其中线下普法11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类答题9次。全年重点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4月清明节、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1日国际儿童节、中秋国庆“双节”等各个时间段普法任务。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乡镇、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讲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四是加强学法用法监督力度。严格实行行政诉讼追问制度,两名同志参与案件旁听活动。2023年,市民政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仍有短板
虽然我们已经推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仍存在短板,这就导致信息不畅通的问题,致使一些救助对象无法及时获得帮助,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整合,提升数据共享水平,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帮助。
(二)法治宣传深度不够
尽管我们在法治宣传方面付出了许多心血,但仍存在深度不足的问题。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深入的教育。我们需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加强与学校、社区的协作,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借助新媒体的发展,我们可以更灵活地传递法治理念,让更多人了解、认同法治。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点。二是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及时解决群众生活上的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全体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上也履行了职责,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共同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三是严格履行职责。局主要负责人积极认真履行《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局领导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民政建设,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有效解决了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的优化
为解决社会救助信息不畅通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流平台。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探讨信息共享的难点和瓶颈,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各部门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二)深化法治宣传,提高深度和广度
在法治宣传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通过更富有创意的方式,深化与学校、社区的合作,推动法治教育更深入人心。同时,我们要对法治宣传的内容进行精准化的定位,结合社会热点和法律变革,制定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的宣传方案。加强与新媒体的协作,将法治理念传播得更广、更深。
(三)儿童福利政策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需要更加慎重。在新的一年,我们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更为完善的儿童福利政策。我们要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以确保儿童福利政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根,造福广大儿童。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
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法规的宣传。要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开展知识普及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观念。对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管理能力。
(二)加强对民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三)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信息采集、存储和共享效率。推动信息化技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考核
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和纪律,建立考核机制,对各科室、各局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群众和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行政责任和公共服务质量,为宜春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专此报告。
宜春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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