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承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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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起草的《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已征求市直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csshzzgl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中座640宜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33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日。

附件:1.《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承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

2.关于《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的起草说明

宜春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承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

附件2 关于《宜春市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容缺办理工作制度(试行)》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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