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试点机构(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浏览次数:

根据《滨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共享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试点机构的通知》有关规定,由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残联4部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查阅申报档案、核对资质材料及服务能力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推荐的6家单位进行全面审核,拟确定2家单位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试点机构(第一批),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名单如下:滨州市海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无棣县中心医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

联系电话:(0543)3172136;

电子邮箱:mzjfsk@bz.shandong.cn;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1号滨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滨州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