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政信息(第13期):市民政局多维协同精准施策全面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8-10  浏览次数:-

  珠海市民政局围绕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立足登记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以年检联审、优化服务、跨部门协同联动为抓手,联合共治、同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一、抓实年检联审机制,筑牢源头监管防线

  一是分类出台年检文件,压实主体报送责任。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开始,上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形式由年报改为年检。我局严格依据社会组织年检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监管,同步印发慈善组织年报、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知,清晰划定线上申报流程、报送时限以及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年检判定标准,明确社会组织须如实填报财务、活动、人事等信息,确保依法报送、真实填报。

  二是压实主管单位初审,前置筛查风险隐患。统筹市教育局、卫健局、文体局等54家业务主管单位和27家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前置初审职责,明确各类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须经对应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前置核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切实打通行业监管与登记监管衔接通道。

  三是推行四级联审流程,分级分类处置问题。建立前台受理、科室初审、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四级闭环联审机制,逐级把关年检材料。针对财务混乱、逾期换届、无专职工作人员等问题建立台账,轻微问题现场指导补正,严重问题下达整改文书。截至7月31日,共办结基金会、慈善组织年报26家,完成社团、民非年报受理819家、办结354家,发送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

  二、优化监管服务体系,提升规范治理质效

  一是深耕政务服务提质,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持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做好档案查询、业务咨询等便民服务。今年来累计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246项、各类政务服务595项,完成社会组织档案查询复印57家,承接线上线下业务咨询约4000人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是压实双重管理职责,厘清行业监管权责。紧盯无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监管短板,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制度,约谈127家社会组织负责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2家社会组织确定业务主管单位,联动市委社工部、市工商联分三批次明确170家行业协会商会归口行业管理部门,构建分工明晰、管控到位的监管体系。

  三是强化督导信用监管,健全常态约束机制。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机制,以信用约束推动社会组织合规诚信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27家社会组织实地督导,将16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为9家整改到位机构办理移出手续,完成142条“双公示”数据公示,公示率、及时率均100%。

  三、强化跨部门联动,重拳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搭建协同监管体系,数字赋能规范执法。立足珠海毗邻港澳监管实际,建立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分领域落实线索核查、线上监测、境外违规处置等职责。联合7部门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乱象治理;依托市执法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推行电子执法证、“综合查一次”,整合执法事项、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透明度。

  二是拓宽全域线索渠道,高压从严惩戒处置。建立多部门线索联合研判处置机制,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重点查处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字样、冒充官方背景,以及微信、小红书等平台假借慈善、公益、养老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今年来累计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13家。

  三是深化数据互通共享,构建长效监管闭环。持续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动态清理失联空壳机构,定期公示处置名单、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步落实信用监管,同步送达处罚文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机构主动整改,实现刚性监管与柔性治理有机融合,筑牢社会组织法治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