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升级,最高1.2万元!
湘潭市启动第六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
日前,湘潭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六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本期行动在往年基础上各档补助标准统一提高2000元,符合条件的患大病职工最高可获得1.2万元医疗补助资金。
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是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职工开展的关爱帮扶行动,既是对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又是困难职工梯度帮扶体系的重要内容。本次补助对象为已参加本市第十二期(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且当年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工会帮扶和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
本次职工医疗互助大病关爱补助标准为:职工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不足3万元,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含)、不足5万元,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不足10万元,按照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含),按照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做好帮扶工作,持续完善“医疗互助、大病关爱、梯度帮扶”多层次保障体系,做到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快速响应,确保应帮尽帮、应扶尽扶。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精准送到职工心坎上,切实为患大病职工减轻负担、托住底线,让每一位遇到困难的职工在最需要的时候,都能真切感受到“娘家人”的坚实依靠与贴心守护。
(文/陈锦)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