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切实减轻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25年9月起,全面优化并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申请缩短贷款期限,从而更灵活地规划家庭财务,实现“早减负、早安心”。

一、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

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定的贷款剩余期限缩短。在适当提高月还款额的情况下,通过缩短还款年限,达到减少贷款总利息支出的目的。

二、缩期业务的主要优势

(一)显著节省利息支出。贷款期限缩短后,剩余本金将在更短时间内还清,按照“期限越短、利息越少”的计息原则,可有效降低借款人整个贷款周期的总利息成本。

(二)优化家庭资产配置。对于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或希望无债一身轻的职工,缩期是优化负债结构、提升资产安全性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借款人家庭更从容地进行未来规划。

(三)办理流程便捷高效。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业务服务大厅信贷窗口直接申请,公积金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 申请条件与注意事项

(一)贷款变更一般规定

1.借款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申请时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贷款无拖欠本息;

4.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未申请变更缩短贷款期限。

(二)在贷款期间,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

1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贷款连续逾期2期以上或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

2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信用卡透支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

3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尚未纠正或惩戒期限未届满的;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被列入商业银行监控黑名单内的。

(三)贷款还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

(四)约定还款日当天,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变更贷款期限前已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的,在次月的约定还款日正常还款后的次日方可申请变更贷款期限。

(六)缩期申请一经审批通过,将作为新的还款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可再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借款人需根据自身实际还款能力谨慎决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的推出与优化,是我市公积金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服务效能的又一务实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持续倾听群众心声,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与服务模式,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