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林因保管不善将周洪森土地证书遗失,坐落:西城镇联西村,地号:6-2-130,面积:666.6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