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方位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堵塞安全漏洞。
此次专项整治明确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各货运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逐项对照隐患清单建立自查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实现隐患闭环管理。整治明确,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两类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合规作业;企业须健全完善全套安全档案台账,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流程规范闭环、可查可溯;组织两类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熟练掌握七项法定职责,筑牢法治安全思维;企业须及时清零所属全部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切实消除路面行驶安全隐患。
针对规模化运营企业,整治划定专项整改时限,拥有50台及以上牵引车的货运企业须按期建成自建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对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企业,限期完成信息变更及行业备案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同时,要求各企业逐台梳理完善所有车辆基础信息,夯实行业精细化管理基础。
针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整治提出更为严格的管控要求。新规明确,所有危货营运车辆出车作业必须配备持证押运员,无持证押运员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营运。企业须全面排查整治车辆罐体、阀门、防火罩、防静电装置、应急堵漏设备、灭火器材等关键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不合格车辆立即停运检修。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对车辆预警信息做到实时提醒、当日处置、登记归档。同时,对红黄码预警车辆第一时间核查溯源,约谈车辆车主及驾驶员,完善处置流程、留存全套资料,形成闭环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强调,各货运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督导检查中的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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