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方联动调解纠纷 图片由荥经县人民法院提供
□罗月鑫 本报记者 李晓明
“他砍了我的树,凭什么?”
“你堵了我的路,还有理了?”
一条路,隔开了两家的柳杉林地。日积月累的隔阂,也让数十年的邻里情谊产生裂痕。
8月4日,记者从荥经县人民法院获悉,荥经县人民法院龙苍沟旅游环保法庭联动龙苍沟镇综治中心,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处,成功化解了这起因林木采伐引起的邻里双向侵权纠纷。
余某甲和余某乙的林地都位于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翘脚石(小地名),林地相连,两家因日常琐事积怨已久。不久前,余某甲砍伐柳杉时,余某乙怀疑其越界砍伐,上门索赔却迟迟未获回应。余某乙心生不满,选择封堵林木外运必经道路的极端方式维权。
木材运不出,矛盾迅速升级。村组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双方仍各执一词。
龙苍沟镇综治中心通过“站·庭——中心——所”非诉联动调处微信群,联系到荥经县人民法院龙苍沟旅游环保法庭。
“这起纠纷是典型的‘双向侵权’,必须把法理说透、把心结解开。”法庭干警迅速厘清核心法律要点,与龙苍沟镇综治中心商定调解时间,并联系特邀调解员——一名县人大代表参与调解。
多方联动,情理疏导与法律释明交替推进,逐步化解了双方的抵触情绪。最终,余某甲同意支付6000元补偿款;余某乙也认识到堵路行为属于违法,表示不再封堵道路。
法庭干警现场指导当事人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用司法强制力为和解成果装上“安全阀”。更让在场群众印象深刻的是,法官就地开起“普法微课堂”,向当地群众讲解未经确权越界伐树、私自封堵通行道路均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纠正部分群众“以错纠错”的错误维权思路,引导大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各类纠纷。
这起纠纷的顺利化解,是荥经县人民法院将法庭力量嵌入综治前端的一个缩影。荥经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法庭力量,分片区嵌入对应乡(镇)综治中心,主动搭建“法官联络站、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网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多元解纷,建立“综治中心前端受理、多主体协同调处、司法兜底保障”的闭环模式,对林地林权、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基层常见矛盾进行就地化解。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