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4日讯(记者许林)8月3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45432”发展架构为牵引,推动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到2027年基本建立一体改革制度体系,到2030年初步建成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一流大学孕育”工程,支持海南大学按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定位冲刺世界一流,推动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引导高校参与技术创新中心与创新联合体,面向深海、航天、南繁种业凝练攻关。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建立专项绩效评价,打造关键领域科研集群;鼓励“先用后转”“先投后股”,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海南将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政府科研决策制度,扩大“揭榜挂帅”范围,推行“企业出题、产学研协同解题”;开展“订单式”培养,建设深海、航天、种业产教融合专业群,支持企业高管任“产业教授”。开放引才方面,动态调整外国人在琼工作指导目录,优化准入与居留审批,依法向外国人才开放科研资源。

重大行动层面,海口被赋予“南北呼应”的示范使命——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医科大学与海口市深度合作,开展试点,并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联动;同步推进“三极”综合改革、场景牵引产业创新、产学研深度融合及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组织保障上,建立部门交叉兼职和干部跨领域交流机制,统筹预算与平台资源,一体落实青年基金、“南海新星”等项目。

此次改革涵盖协同评价、成果转化、企业动能、开放引才等8方面举措和5项重大行动,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后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