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力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昌都市民政局决定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工作,现将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6年8月4日(星期二)全天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接待领导

    宋  斌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三、接待地点

    昌都市民政局4楼会议室(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扎曲西路1号)

    四、接待受理范围

    (一)党的“六大纪律”方面。对我局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方面。对我局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对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批评。包括机关作风建设、基层减负落实、文件会议过多过滥等问题的反映,以及对民政工作的思路建议。

    (四)受理各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虚假冒领救助资金、违规审批、截留挪用救助款项等违纪问题举报。

    (五)受理群众针对精神卫生福利院收治管理、服务保障、人员管护等相关诉求;反映符合条件的精神困难人员应收未收、拒收推诿等问题举报。

    (六)受理民政各类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负责人履职、服务态度等问题反映。

    (七)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无人受理、救助推诿、救助不及时、应救未救等问题。

    五、不予受理范围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劳动争议、刑事控告等事项,引导至相应职能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二)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属于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能范围的,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解释引导,必要时协助联系转办。

    (三)仅笼统列举问题名称但无具体事实、无实质性内容的反映,暂不纳入接访登记。

    (四)经甄别属于主观臆断、恶意捏造、诬告陷害的,除不受理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接待要求

    (一)信息登记。来访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信访举报书面材料当面来访;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据实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秩序管理。来访人员按顺序候访,自觉遵守接待场所秩序;5人以上反映同一事项的共同来访,推选代表不超过3人进行面谈。

    (三)接待纪律。对酗酒闹事、辱骂威胁、缠访滋扰等影响正常接待秩序的行为,暂停接待并依法处置;对合理合法诉求,负责同志现场答复或承诺限期研处、跟踪督办。

    (四)保密义务。市民政局对反映人个人信息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严厉打击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如实有序反映诉求,市民政局将本着“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全力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