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6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65号 |
苟由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421138202GB00001F00010122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康乐大道北段49号(首席名邸)1幢3单元11层5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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