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6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0)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65号

苟由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421138202GB00001F00010122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铺社区康乐大道北段49号(首席名邸)1幢3单元11层5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