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冬因保管不善将刘文土地证书遗失,坐落:向华乡先锋村,地号:5-1-22,面积:1002.6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