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忠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书遗失,现申请挂失,坐落:2街3委,地号:2-3-455,面积:82.9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