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时段,持续高温天气给一线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带来较大影响。为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合法劳动权益,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防范高温中暑事故及劳资纠纷发生,现就做好全市高温防暑保障及津贴落实有关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专人专班落实,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户外作业、车间施工、服务值守等实际情况,精准制定高温防暑保障方案。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全面排查整改高温作业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劳动者中暑、疲劳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高温期间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严守高温津贴政策标准,足额依规落实劳动待遇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相关政策文件(鄂人社发[2013]39号、鄂人社函[2024]73号)规定,每年6月至9月为高温津贴发放周期。
1.发放对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C以下的在岗劳动者。
2.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按实际高温出勤天数核算。
3.核心要求:高温津贴全额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以现金货币形式随月工资足额发放。严禁以绿豆汤、西瓜、防暑药品、饮料、物资福利抵扣或替代高温津贴,严禁克扣、缓发、停发高温津贴。
4.特殊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因高温停工、缩短工作时长的,不得降低、扣除劳动者正常工资待遇。
三、落实防暑防护举措,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
各用人单位要立足岗位实际,全面落实高温防暑暖心举措。一是合理调整作业班次,避开正午高温时段高强度露天作业,高温极端天气依规落实停工、错峰作业制度,严禁超时加班、带病作业。二是全面配齐防暑物资,在车间、工地、值守点位集中配备饮用水、绿豆汤、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物资,保障一线人员随时取用。三是强化健康巡查,重点关注建筑施工、交通环卫、物流快递、商超户外、工矿企业、新业态从业等一线群体,对高龄、体弱、患病人员适当调整岗位,常态化开展高温健康排查。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中暑应急处置知识,完善中暑应急处置预案,提升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加大巡查督导力度,规范企业日常用工秩序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常态化开展高温天气用工巡查和专项排查,重点核查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环卫物业、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快递外卖等行业高温津贴落实、防暑保障、工时管理等情况。
畅通劳动维权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受理高温津贴拖欠、用工不规范等投诉案件,做到快查快处、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对拒不落实高温津贴、变相抵扣待遇、高温违规作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公示曝光,切实维护全市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有关工作要求
请全市各单位高度重视高温防护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全员落实、措施到位、待遇兑现,严格对标政策标准,抓实抓细高温防暑和津贴发放各项工作,以暖心人社服务筑牢夏季劳动安全防线,持续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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