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现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对15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6年83日至202687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本单位(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12333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初审

结论

1

灵活就业人员二

梁永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2

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益性岗位)

朱建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3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赤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4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邕宁供电局

苏泽瑜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5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许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6

广西鸣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莫莽撞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7

城镇自由职业者十

李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8

城镇自由职业者五

张启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9

在领失业待遇人员

梁江春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0

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欧阳

鑫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1

城镇自由职业者

邓艳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2

城镇自由职业者

潘妹莲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3

城镇自由职业者

韦庆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4

城镇自由职业者七

邱惠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5

广西宁泰服装有限公司

张倩玲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