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雅安交警 记者 李晓明)雨天走在人行道上,一辆汽车从身旁疾驰而过,溅起的水劈头盖脸浇下——这样的“糟心时刻”,你是不是也曾遇到过?多数人只能对着远去的车尾灯自认倒霉,但在雅安,一名“较真”的市民选择了报警。结果来了:涉事司机被查,罚款100元。雨天“飞车溅水”,真会被罚。
7月31日,记者从雅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了此案例。此前,有市民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7月17日12时39分,一辆川T号牌小型轿车驶过雨城区康藏路宁雅家园附近红绿灯路口时,未减速通过积水路段,溅起大片水花,将路边行人浇了个透。
接到举报后,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迅速核实,确认情况属实。该车在行驶上述路段时未低速通过,导致水花溅湿行人。
民警对驾驶员贺某溅水扰民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贺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不良影响,主动向当事人致歉,并承诺今后一定安全文明驾驶。
交警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遇到这样的事,大家可以报警维权。
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警特别提醒: 如果驾驶员是故意加速溅水,那性质就更严重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雨天出行这份指南请收好
那么,雨天遇到积水路段,驾驶员该如何通行?行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驾驶员:
减速慢行是关键
牢记“降速、控距、亮灯”:雨天路面湿滑,制动距离变长,一定要降低车速,加大跟车距离,并开启车灯提高能见度。
涉水先观察,低速匀速过:遇到积水路段,一看二探三通过。先观察水面,若水深超过轮胎一半或产生明显波浪,建议绕行。确认可通过时,务必匀速通行(车速建议不超过10公里/小时) ,中途不可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同时注意关闭车辆的“自动启停”功能,以防水中熄火后自动启动导致发动机受损。
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临近行人时,请务必减速或停车等待,礼貌让行,避免积水飞溅。
雨天注意规范行车:及时开启雨刮,车窗起雾立刻开启除雾模式,保证视野清晰。全程开启近光灯、示廓灯,禁止使用远光灯,避免强光干扰他人视线。加大跟车距离,不急刹、不猛打方向,防止车辆侧滑。
行人和非机动车:
学会避险,保护自己
全程走人行道,远离机动车道边缘,避开大面积积水路段,减少被车辆溅水的风险。
雨天不低头玩手机,撑雨伞、穿雨衣会遮挡视线,过马路、途经路口左右观察来往车辆。
遇到路面积水漩涡、冒泡区域,立即绕行,此处大概率井盖缺失,谨防坠落。
远离路灯杆、配电箱、广告牌等带电设施,积水易引发漏电触电危险。
骑行电动车穿戴合身雨衣,禁止单手撑伞骑行;全程佩戴安全头盔,积水路面减速慢行,不抢道、不急转弯。
文明行车不止于礼让行人。雨天减速过水坑,是素质,更是法律义务。雅安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雨天路面巡查力度,严查超速、不礼让行人、积水路段高速通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呼吁所有驾驶人,雨天慢行,多一份包容,行人出行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护,携手共建安全、文明的雨天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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