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3日至8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联系电话:028-38179402;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二路1号。


附件: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