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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发


一、概况

  2026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守住房公积金安居惠民初心,立足制度保障功能,在扩面建制、政策优化、风险防控、数字赋能、服务提质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6年6月30日,与2025年12月31日相比,我市住房公积金期末累计缴存总额14,551,742万元,增长5%;期末累计缴存余额2,848,972万元,增长8%;期末累计提取总额11,702,769万元,增长5%;期末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总额3,556,606万元,增长8%;期末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41,905笔,增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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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一)缴存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47,667万元,同比增长3%,月均缴存额124,611万元,新增缴存单位1520个,新开户人数67689,实际缴存人数83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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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取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共提取536,050万元用于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提取和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上学等救助提取,提取金额同比增长4%,月均提取额89,342万元,提取率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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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贷款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65,402万元,同比增长229%,月均贷款额44,234万元,期末贷款余额1,832,158万元,个贷率为64%,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629.50万元,不良率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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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动态

  (一)缅怀革命先烈,厚植红色根基。4月3日,我中心联合海霞社区、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所属党员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随后参观珠海市革命史料陈列馆,接受沉浸式红色教育。此次活动将祭扫缅怀与红色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筑牢党员理想信念,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二)协同出台新政,助力圆梦安居。4月20日,我中心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单、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80万元、13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15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20%;购买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20%—30%。

  (三)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数据互通。5月,我中心与市社保中心深化数据互联互通,打通后台数据通道,推出灵活就业人员“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线上申领社保卡时,系统同步自动完成公积金开户,无需再次提交材料,有效降低了办事时间和成本,真正实现“一次填报,两事办结”“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深化理论学习,树牢政绩观念。6月25日,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智慧和力量”进行专题学习,邀请省党史宣讲团二团珠海分团成员作专题辅导。辅导以“理论溯源——历史镜鉴——时代要求”为主线,从“两个结合”视域下政绩观的三大核心问题入手,为中心党员干部立足公积金岗位践行正确政绩观带来了深刻启发。

  (五)调整缴存限额,规范缴存标准。6月30日,市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明确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27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8,706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208元。

  (六)强化信用宣传,严守安全底线。第二季度以来,我中心结合公积金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层层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织密扎牢内部安全防护网。同时,强化信用信息在公积金归集审批、风险防控及服务优化中的应用,引导缴存职工珍视个人信用、远离金融骗局,切实守护好公积金“安居钱”和个人信息安全。

  (七)强化政策宣讲,精准惠企便民。第二季度以来,我中心以“下沉一线、精准服务”为抓手,建立常态化企业走访机制。采取线上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深入学校招聘会、企业园区和幼儿园,宣传讲解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现场开展实操指导,重点对公积金贷款优化调整政策进行专题解读,帮助职工快速掌握政策要点,解答常见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