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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的公示

来源:作者:2026-07-31

关于聘任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兼职仲裁员的公示

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扩大仲裁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际工作需要,经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刘世德王茴、何柳为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口头或书面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4-8230121

  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