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广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八桂大地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民宗委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方式和组织保障,细化了16项具体举措,强调分层分类抓学习培训、全媒体全覆盖抓宣传教育、对标对表抓法治建设、不折不扣抓贯彻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广西落实落地落细。
广西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必修课程,纳入乡镇(街道)统战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履职培训内容,推进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自治区民宗委组建了由41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在自治区层面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让法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法律的落地,离不开深厚的实践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决定、决议、意见、方案等政策文件,探索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党委连续三次在党代会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要部署,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全区19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建设研究基地,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编纂工作圆满完成,《广西民族志》等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加快推进。
此外,广西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擦亮“广西三月三”“刘三姐”等特色品牌,“时代楷模”黄文秀事迹被编入新版七年级语文教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为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广西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依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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