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浙建保函[2025]18号)文件精神,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滨海新区公开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物配租受理

(一)申请对象:符合越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城镇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即A类保障对象。

(二)A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详见网址:https://www.sxyc.gov.cn/col/col1229445648/bzxzffpljxq/art/2026/art_b63973188d274a1d85159621ace188f0.html。申请家庭取得实物配租资格后,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组织择房相关事宜,择房于公告结束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和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三)因房源有限(详见清单,共10套),本次实物配租申请优先保障公租房租赁补贴已在保的A类保障对象(8户)和新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实物配租A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已在保的A类保障对象需申请放弃租赁补贴后再申请实物配租,自放弃当月起将不再发放租赁补贴。不放弃的,仍享受租赁补贴,但不参与实物配租。

公示结束前,新申请通过的A类保障对象户数与租赁补贴已在保的A类保障对象转为实物配租的户数相加不多于10户,则于本批次实物配租同时分配。其它情况则新申请的A类需转为租赁补贴,B、C、D类保障对象仍以租赁补贴形式保障,轮候等待下一批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开启。

实物配租申请成功的,最终放弃参加择房、参加择房而不择房、择房后入住不满3个月的,均将限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

(四)实物配租受理地址: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科技创业园滨控大厦1303室,联系电话:0575-89297067、89297050。

二、公租房样板房开放信息:为方便申请家庭了解公租房房源情况,本次开放公租房小区的样板房1间供参观,样式和装修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

(一)开放小区:名城阳光园,地址:绍兴滨海新区袍渎路139号。

(二)开放时间:2026年9月14日(周一)至9月20日(周日)上午9:00--10:30、下午14:00-16:00

(三)参观人员:具有实物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的需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同行的非申请人或受托人不超过2人。

(四)参观方式:至名城阳光园小区物业中心登记,由工作人员引导参观,联系电话:0575-88601185。

附件:名城阳光园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xls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编辑:(丁淑瑶)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