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
7月3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源银、陈雷、高晓飞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省级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情况等工作报告,以及《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2025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吴宗伟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安良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陈世洪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命万彬、林莉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李泉注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吴宗伟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刘金鹏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王丹丹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陈照喆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黄尧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晓东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隆挺同志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监督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石卫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东波,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官宏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玲。县政府办、县旅文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号镇、新村镇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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