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华因保管不善,将刘丽华土地证书遗失,现申请挂失,坐落:九街三委,地号:9-3-500-5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8日